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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令谢俨等根究桩积米欠折干系人奏庆元五年四月 南宋 · 张釜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一○、《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二之七二(第七册第五九八四页)
行下谢俨,若已盘量到所属州军桩积米料有欠折浩瀚去处,即将合干人送狱根究欺弊,仍一面具因依先申朝廷,一并劄下潘子韶、王大过照应,使奉公竭力,一体施行,庶几州县官吏悚然知朝廷命令之不可玩,而典宪之不可逃。
继自今桩积米之散在诸路者,皆可指准,不复贻陛下忧矣。
选差官分诣淮东西湖总领所点检朝廷桩积米诏庆元四年十月三日 南宋 · 宋宁宗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九四、《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二之七二(第七册第五九八四页)
先次点检三总领所淮东大理寺主簿谢俨淮西司农寺主簿王大过湖广军器监主簿潘子韶
淮东西各限半月,湖广十日起发,各具知禀文状申。
其州军有朝廷桩积米处,令本路转运司差官点检,保明申尚书省,续行差官覈实。
馀依已降指挥
潘子韶庆元五年五月 宋 · 程松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四四、《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三之二六(第五册第四○二九页)
子韶始与王大过辈俱将使指,分道点检军器仓庾,辄独走荆、鄂、襄、汉之境。
所至受馈,狎昵宴饮,循私骚扰,靡所不有。
建宁府崇安县五夫社仓记1174年5月1日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五三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
乾道戊子春夏之交,建人大饥。
予居崇安之开耀乡,知县事诸葛侯廷瑞以书来,属予及其乡之耆艾左朝奉郎刘侯如愚曰:「民饥矣,盍为劝豪民发藏,下其直以振之」?
刘侯与予奉书从事,里人方幸以不饥。
俄而盗发浦城,距境不二十里,人情大震,藏亦且竭。
刘侯与予忧之,不知所出,则以书请于县于府。
敷文阁待制信安徐公哲知府事,即日命有司以船粟六百斛溯溪以来。
刘侯与予率乡人行四十里,受之黄亭步下。
归籍民口大小仰食者若干人,以率受粟。
民得遂无饥乱以死,无不悦喜欢呼,声动旁邑。
于是浦城之盗无复随和而束手就擒矣。
,徐公奉祠以去,而直敷文阁东阳王公淮继之。
是冬有年,民愿以偿官贮,里中民家仓廥皆满,议将辇载以归有司,而王公曰:「岁有凶穰,不可前料。
后或艰食,得无复有前日之劳?
其留里中而上其籍于府」。
刘侯与予既奉教,及明年夏,又请于府曰:「山谷细民无盖藏之积,新陈未接,虽乐岁,不免出倍称之息贷食豪右,而官粟积于无用之地,后将红腐,不复可食。
愿自今以来,岁一歛散,既以纾民之急,又得易新以藏,俾愿贷者出息什二,又可以抑侥倖、广储蓄,即不欲者勿强。
岁或不幸小饥,则弛半息;
大侵则尽蠲之,于以惠活鳏寡,塞祸乱原,甚大惠也。
请著为例」。
王公报皆施行如章。
既而王公又去,直龙图阁仪真沈公度继之。
刘侯与予又请曰:「分贮民家,于守视出纳不便,请度地里中,放古法,为社仓以储之。
不过出捐一岁之息,宜可办」。
沈公从之,且命以钱六万助其役。
于是得籍坂黄氏废地而鸠工度材焉。
经始于七年五月而成于八月,为仓三,亭一,门墙守舍,无一不具。
司会计、董工役者,贡士刘复、刘得舆、里人刘瑞也。
既成,当受翰,刘侯与予又请得县官一人参掌出纳,于是尉潘子韶以檄来。
明年夏,而刘侯之官江西莫府,予又请曰:「复与得舆皆有力于是仓,而刘侯之子将仕郎琦尝佐其父于此,其族子右修职郎玶亦廉平有谋,请得与并力」。
府以予言悉具书礼请焉,四人者遂皆就事。
方且相与讲求仓之利病,具为条约,会丞相清源公出镇兹土,入境问俗,予与诸君因得具以所为条约者迎白于公。
公以为便,则为出教,俾归揭之楣间,以视来者。
于是仓之庶事细大有程,可久而不坏矣。
予惟成周之制,县都皆有委积,以待凶荒。
而隋唐所谓社仓者,亦近古之良法也。
今皆废矣,独常平义仓尚有古法之遗意。
然皆藏于州县,所恩不过市井惰游辈。
至于深山长谷,力穑远输之民,则虽饥饿濒死而不能及也。
又其为法太密,使吏之避事畏法者视民之殍而不肯发,往往全其封鐍,递相付授,至或累数十年,不一訾省。
一旦甚不获已然后发之,则已化为浮埃聚壤而不可食矣。
夫以国家爱民之深,其虑岂不及此?
然而未之有改者,岂不以里社不能皆有可任之人,欲一听其所为,则惧其计私以害公;
欲谨其出入,同于官府,则钩校靡密,上下相遁,其害又必有甚于前所云者,是以难之而有弗暇耳。
今幸数公相继,其爱民虑远之心皆出乎法令之外,又皆不鄙吾人,以为不足任,故吾人得以及是。
数年之间,左提右挈,上说下教,遂能为乡闾立此无穷之计。
是岂吾力之独能哉?
惟后之君子视其所遭之不易者如此,无计私害公,以取疑于上,而上之人亦毋以小文拘之,如数公之心焉,则是仓之利,夫岂止于一时?
其视而效之者,亦将不止于一乡而已也。
因书其本末如此刻之石,以告后之君子云。
淳熙甲午夏五月丙戌新安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七。又见《黄氏日钞》卷三六,《文献通考》卷二一,《荆川稗编》卷一○七,《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九九,康熙建宁府志》卷四四,《渊鉴类函》卷一三六,乾隆《福建通志》卷七一,道光《鄱阳县志》卷八,《武夷山志》卷二○,道光《福建通志》卷五一,《南宋文录录》卷一○,《宋元学案补遗》卷四九,《福建金石志》石九。)
得:右引作「德」。
注〔九〕同。
兴国军大冶县学记1177年2月 南宋 · 王质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一三、《雪山集》卷七、同治《大冶县志》卷一三 创作地点: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
天子非人才无与共治天下,人才也者,其源在乡,其流在郡,其归在朝廷。
积石河之源也,岷山江之源也。
播而九之,河之流也,别而九之,又三江之流也,其归则同入于海也。
河且南且东,至于华阴、底柱、孟津、大伾,过大陆而北之,此而见河之功。
江所历曰沱,曰澧,曰东陵,曰汇,曰中江,皆东趋,此而见江之功。
皆未逾海之为归,其泽溥也。
人才在乡不若在郡国,在郡国不若在朝廷。
朝廷人才之海也,而其源则浚于其乡。
周制,士有秀,自乡而升之司徒,则以选士名之,拔于其群也。
选士又有秀,自司徒而升之学,则以俊士名之,尤于其选也。
既升则弗征,则以造士名之,与民别也。
造士又有秀,大乐正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则以进士名之,与士别也。
进士又有贤,司马以告于王而官之、爵之、禄之,此人才之滥觞也。
周官三百六十,总以六卿,内外高下而别之,乃克用人,盖人才皆繇此出也。
今之天下为里若干而属诸乡,为乡若干而属诸县,县也者乡之会也。
此论士之积石、岷山,导之则九国被其惠,否则万物壅其泽,其利害顾不大哉!
公来为是邑,则曰财匮当理,讼滞当决,有司事也。
学校弗振,则人才弗茂,人才弗茂,则国奚须、君奚赖哉!
国事也,君事也。
古者三十年为一世,州以士献郡,弗以名闻,阅世而且过之,其才小不展于州县,大不施于朝廷,士奚怍,有司之惭可既乎?
何为咎有司也?
县令于民有父母之道也,于士有师之道焉。
弗兴,咎在父母,士弗作,咎在师。
公甚病之,则以告凡邑之民曰:「学也者为国养才,非虚拘夫士也。
士也者为国养德,非空廪夫官也。
德足矣,位及之,所以训治汝等既富且良,而为美俗也」。
于是役兴而民欢趋,则又以告凡邑之士曰:「学也者非徒其文也,学之本在道;
士也者非徒其貌也,士之实在心。
所以推之,治国平天下,惟公所学是资也」。
于是工休而士竞劝,则以请东平王某书之,公不自有,又以告凡邑之士若民曰:「学也者天子制之,有司行之,当戴天子,无思有司,《诗》不云乎『周王寿考,遐不作人』,知本也夫」!
于是以时释菜于先圣之庭,再拜稽首,咏歌君师之德,以为天而后。
某为之述曰:丙申冬十一月二十八日绪功也,丁酉春二月十五日讫事也。
三十有七者其楹也,西而北者其方也。
其来请者,周君之奇、朱君绂、何君若、董君维新、万君钧、陈君勋,学之儒生也。
其更新者,潘公子韶,邑之令君也。
三山人,贤而有政事文章,观此其他不问而可知也。